我国流域管理立法现状及反思 |
| |
引用本文: | 徐军. 我国流域管理立法现状及反思[J].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6(4): 20-23 |
| |
作者姓名: | 徐军 |
| |
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98 |
| |
摘 要: | 基于立法权限的划分,对我国流域管理立法现状进行总结,指出我国的流域管理立法进程严重滞后,现行涉水法律之间关系不清、内容相互冲突并存在严重疏漏,有关流域管理的原则和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针对上述弊端,提出根据近代以来国际河川法的经验以及我国江河流域的现状,主要的江河流域均应分别立法;关于长江、黄河流域的管理,则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特别立法。
|
关 键 词: | 流域管理立法 水资源管理体制 立法模式 |
文章编号: | 1671-4970(2004)04-0020-04 |
修稿时间: | 2004-07-01 |
Present Situation of Legislation for River Basin Management and Reflection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