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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夫妇立共同遗嘱虽有瑕疵也有效
作者姓名:李鸿光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法律意义上立遗嘱,是老年人生前处分自己财产的法律行为。而老年夫妻共同确立的遗嘱,在法律上则属于共同遗嘱。为减少老人过世后因财产分配,给子女增添不必要的纷争,耄耋夫妇顾老先生和妻子傅老太立下了共同遗嘱。可当老人去世后,两个女儿却为涉及遗嘱中的财产归属对簿公堂。

关 键 词:共同遗嘱  瑕疵  财产分配  法律意义  法律行为  老年夫妻  老年人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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