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席位后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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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祖彩.试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席位后的对策[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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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祖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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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 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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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贸总协定的概况及作用 关贸总协定是一个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条约,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简称。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起被誉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素有“经济联合国”的称号。实质上,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能调整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税及贸易政策的一个政府间的多边协定。是个“国际贸易组织”。 从功能上来说,“关贸总协定”实际上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作用更为广泛。而且,规范领域正在不断扩大。由关税管辖到非关税措施、由物资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已经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世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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