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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中国法律史:正史、档案与文学--关于历史哲学与方法的思考
引用本文:徐忠明.制作中国法律史:正史、档案与文学--关于历史哲学与方法的思考[J].学术研究,2001,2(6):78-83.
作者姓名:徐忠明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国内学界通说认为,历史乃是对以征真人实事的"客观"记述,而文学则是想象和虚构的产物.本文以中国法律史为例证,旨在说明作为思考与解释人类命运问题的人文学科--历史与文学,尽管两者之间存有区别,然而它们之间也颇有相同之处,为了更好地证明这一观点,本文进而以中国古代"判牍"为范围,对正史、档案、文学三者之间的关联意义作为独到的分析和解释.

关 键 词:制作  中国法律史  正史  档案  文学
文章编号:1000-7326(2001)06-0078-06

Some Thoughts on Historical Philosophy and Historical Method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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