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权医疗纠纷类型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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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奇,陈楠楠.知情同意权医疗纠纷类型化分析[J].经营与管理,2014(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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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奇 陈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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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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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辽宁省2013年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辽宁养老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研究”(编号:L13DJY07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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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知情同意权,是指临床上具备独立判断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医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疗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行决定取舍的一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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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情同意权 医疗纠纷 侵权责任法 医疗风险 告知义务 患者 医务人员 类型化 医疗信息 书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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