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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及对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启示
引用本文:龙著华.美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及对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启示[J].探求,2014(5):41-45.
作者姓名:龙著华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420
基金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卓越人才培养的模式与机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美国高校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校企联合培养虽然存在多元化培养模式,但在平台、政策、师资、评价体系等方面具有相同特色,这些特色共同服务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的需要。要实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目标,解决人才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就应当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以制度变革为抓手,推进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的实施。

关 键 词:美国应用型人才  校企联合培养  差异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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