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唐宋“劝富济贫”救荒政策研究
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
摘    要:唐宋时期,随着富民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国家荒政愈来愈依赖于"劝富济贫"。从唐中叶到长庆前后,是这一政策从逐步出现到基本形成的时期。这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开始重视"劝分"之政,具体实施时区分富民赈粜与赈贷等情况,依据经济规律保护赈济主体的正当利益。自此之后,"劝分"之政被地方政府运用得更加频繁,但整体来说,富民仍然只参与到救荒的部分环节。至宋代,在中央政府的鼓励下,地方政府对富民采取了更为全面的"劝分"措施,或实行"纳粟授官"和优免赋税,或由地方官员垂范和规范民间赈借行为,或强制劝赈并倡导富民群体联合救灾等,由此在社会灾荒救济的各个环节均充分发挥了富民的作用,使之成为国家荒政之"第一策"。而由富民阶层的崛起导致国家荒政变化的"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应反映了唐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

关 键 词:劝分  救荒  富民  唐宋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