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信息是建设责任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个论域,责任政府建构的前置条件包括行政理念的转变、健全的信息公开机构、完备的信息公开法律和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借鉴英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经验,责任政府的建构需要构建管辖责任明晰的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协调型责任政府;构建系统的正当信息公开程序,建设规范型责任政府;构建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开放型责任政府;构建"参与互动"信息公开模式,建设共享型责任政府;构建"监督救济"信息公开模式,建设保障型责任政府;构建"完备协调"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型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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