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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写历史的三种形态与历史自觉
作者单位:;1.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文化系
摘    要:关于何为"历史"?学界颇具纷争,大体而言,其内涵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人类过去活动过程的本身,二是指对人类过去活动过程的记录与解释。对历史的不同理解会直接影响人们对重写历史的态度。从各家论述考察,重写历史主要包括当代人述前代史、当代人述当代史以及当代人述通史等三种形态。当代人述前代史,体现了前代史的"当代性变化",助力于当代人反观当代史;当代人述当代史,体现了当代史的"历史承继性",助力于后代人重释前代史;当代人述通史,旨在"穷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助力于当代人反思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及其得失成因。历史是"具体"的,历史著述者重写历史旨在向人们揭示具体历史的变化。如果将历史看作是对过去发生的各种活动的一种不完整叙述,一种满足后人需求的不稳定的文本形式,并不会损害历史的价值与意义。如此讲,并非凸显历史学家对历史的"无知",也并非呼吁历史学家放弃历史书写,而是提请历史学家提高重写历史的自觉意识,呼吁史学界不断重写历史,这既是历史著述者的时代责任,也是史学界的历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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