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治国家意识应成为国家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法治国家意识,需了解法的国家属性并理解它的含义。如果仅仅单向度地强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可能会导致误读国家至上而忽略法本身的功能。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按照现代国家治理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树立法来自于国家的基本意识、产生于国家的认同意识、等同于国家的整体意识、维护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尊严的核心意识。切勿将主体和工具的关系套用在国家与法的关系上,这样只会歪曲或偏激地理解法的国家属性。在现实中正确树立和增强国家意识,将对国家的热爱转化为对法治国家的热爱,将对国家的捍卫转化为对法治国家的捍卫。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国家兴,法治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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