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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归属探析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中央民族大学
摘    要:我国《物权法》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从一物一权、物权公示公信等物权原则,并结合合伙制度的精神重新解读婚姻财产制度分析可知,个人婚前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一律以登记为判断依据,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婚姻共同体与登记人之间的债权,仅能由婚姻共同体于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此既能保持《婚姻法》与《物权法》关于财产法律关系规定的统一,又能兼顾夫妻双方利益的平衡。

关 键 词:婚前贷款购房  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分割  婚姻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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