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刑事责任再审视——以增设产品过失犯罪为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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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诚,吴勃.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刑事责任再审视——以增设产品过失犯罪为切入[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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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诚 吴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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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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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动驾驶汽车系统特点使交通事故中传统归责模式陷入困境。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应承担产品责任。“制造商过失+产品质量缺陷”是自动驾驶模式下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认定困难和人工智能算法的复杂性、自发性对制造商归责带来挑战。为保障智能时代交通行驶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刑法应做出积极调整:在自动驾驶领域,针对制造商增设产品安全过失犯罪,明确制造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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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 交通事故 产品过失犯罪 人工智能 算法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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