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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刑事责任再审视——以增设产品过失犯罪为切入
引用本文:张明诚,吴勃.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刑事责任再审视——以增设产品过失犯罪为切入[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60-66.
作者姓名:张明诚  吴勃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
摘    要:自动驾驶汽车系统特点使交通事故中传统归责模式陷入困境。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应承担产品责任。“制造商过失+产品质量缺陷”是自动驾驶模式下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认定困难和人工智能算法的复杂性、自发性对制造商归责带来挑战。为保障智能时代交通行驶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刑法应做出积极调整:在自动驾驶领域,针对制造商增设产品安全过失犯罪,明确制造商注意义务。

关 键 词: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  交通事故  产品过失犯罪  人工智能  算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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