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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制裁制度初探
作者姓名:程杰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共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宪法制裁不同于违宪责任和违宪审查,它是指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上对应承担违宪责任者采取具体处理措施.在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包括违宪的法律和有违宪行为的特定国家公职人员,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一般的公民个人都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目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成立的法规备案审查室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专门机构,但可以考虑以其为前身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委员会来行使宪法制裁权.

关 键 词:宪法制裁  违宪审查  完善措施
文章编号:1003-0751(2005)04-0069-03
修稿时间:20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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