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惩治腐败的根本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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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克俭,曲维东.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惩治腐败的根本途径[J].理论界,2003(3):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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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克俭 曲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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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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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作为社会问题,古已有之。在现代社会已成为世界的公害,具有极大的普遍性。惩治腐败,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江泽民指出:“经济搞不好会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可见,腐败问题若不彻底根治,确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一、反对腐败要靠法制,实现“法制治腐”邓小平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腐败。1989年,政治风波期间,邓小平指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一定要取信于民。腐败、贪污、受贿,抓个一二十件,有的是省里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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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 法制建设 腐败 社会问题 惩治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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