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国家所有权的特别私权性——兼谈《物权法》对国有资产的立法保护完善
作者姓名:罗世荣  何磊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
摘    要:国家作为公共权益的维护者,在行政活动中是以公共权力的拥有者的面貌出现在公民面前的,但国家同样具有成为权利主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明确国家所有权的特别私权性,确认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资格,与权利的平等保护同样重要,这对我国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关 键 词:公权利  国家所有权  特别私权  立法保护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