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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新渠道
作者姓名:朱杨
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时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两个允许、一个建立"的重要阐述,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提供创新的思路。在《决定》出台前后,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探索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走在前列的有北京、江西、杭州、郑州等地。

关 键 词: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融资  政策性金融机构  投融资机制  城镇化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建设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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