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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三往,乃见”质疑
引用本文:王猛.“凡三往,乃见”质疑[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8(2):120.
作者姓名:王猛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川成都;
摘    要: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凡三往乃见"等数句,一般标点为"凡三往,乃见."习惯译为:"总共去了三次,才见到."笔者认为,这种标点方法有值得商榷之处."凡三往"与"乃见"之间,一般用逗号,而联系上下旬,实际应标为句号.

关 键 词:"凡三往  乃见"  "三顾茅庐"  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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