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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导地位
引用本文:廖晓明,黄毅峰. 论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导地位[J].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 36(1): 17-21
作者姓名:廖晓明  黄毅峰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学系,江西,南昌,330047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加入WTO后中部地区政府规范运行和体制创新研究”(03SH22)成果之一。
摘    要: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存在的基础,政府最基本的职能,其有效供给对实现我国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传统公共服务体制中,政府角色错位或缺位,使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所以,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的关键是加强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必须转变传统公共服务理念,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必须牢牢掌握公共服务供给的规划决策权;必须做好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宏观调控;必须对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还必须进行直接经营和直接干预。

关 键 词:公共服务  保障机制  政府  主导地位
文章编号:1006-0448(2005)01-0017-05
修稿时间:2004-07-11

Discussion on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Position in Public Service Supply
LIAO Xiao-ming,HUANG Yi-feng. Discussion on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Position in Public Service Supply[J].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05, 36(1): 17-21
Authors:LIAO Xiao-ming  HUANG Yi-feng
Abstract:
Keywords:public service  security system  government  leading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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