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汉代家族法对家庭关系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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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洪波.试述汉代家族法对家庭关系的规范[J].学习与探索,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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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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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长春,130024;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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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家族法的产生,应该追溯到原始的氏族公社时期.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男系或女系大家族内部萌生的"家族法"还属于自发性质的习惯法,当时还没有来自外部约束的成文法.最晚到西周时期,才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家族统治网--宗法制度.陶希圣先生认为:"西周以前没有完整的宗法,封建制度(此指分封制)正盛的西周到春秋时代,也正是宗法的时代,而宗法乃是封建贵族的亲属组织.春秋时代以后,封建制开始瓦解,宗法制度也开始变迁."1]2因此,自西周至秦汉,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政治制度被历史淘汰,但宗法观念和宗法组织并没有随着周代政治躯壳的残破而消亡,而是以一种次生的形态即以家长为本位的家族制度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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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汉时期 竹简木牍 奏汉社会史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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