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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督促程序的现状及对策
作者单位:;1.河南省开封人民警察学校
摘    要: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督促程序,但在借鉴国外立法的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于1991年全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如今的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以快捷、成本低、简便的特性,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也符合司法改革精神,因此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现实中的很多因素与督促程序的内在本质不相协调。目前,法院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及其适用的环境会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而克服不利因素,诚信体系的建立、司法环境、社会环境的好转,督促程序应该在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成为人民法院大部分经济纠纷案件首选的适用程序,帮助人民法院快速解决部分金融案件,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关 键 词:督促程序  现状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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