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损失全由司机承担”条款被判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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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兴武,李钰.聘用合同“损失全由司机承担”条款被判无效[J].百姓生活,2013(1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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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兴武 李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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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故:驾驶员开单位班车撞上摩托车
2011年,张某进入南京某旅游公司当班车驾驶员,负责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每月工资为1500元。半年后的一天上午,张某接完所有的员工到单位后,开车准备返回停车场。当他行驶到恒达路路口时,与骑摩托车的胡某相撞,造成胡某和其搭载的乘客王某死亡,班车和摩托车都有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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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聘用合同 司机 损失 公司员工 摩托车 旅游公司 驾驶员 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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