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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死亡
引用本文:方和.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死亡[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40-40.
作者姓名:方和
摘    要:正案情2011年7月20日,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务工的张某,当日加班工作到21点下班骑自行车回家,22时10分在回家途中被一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张某负次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张某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张某死亡性质为工伤死亡。争议焦点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时间和路线是否合理,死亡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死亡?某建筑公司认为,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只需要几分钟时间,而下班后1个小时才发生交通事故,其死亡性质不应认定为

关 键 词:次要责任  二轮摩托车  事故伤害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经常居住地  立法精神  案例评析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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