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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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向民. 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J].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26(5): 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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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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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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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第一次确定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的方针 ,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长期以来 ,我们在处理两者关系时 ,常陷于“偏重”的状态。这有历史根源 ,也有认识论根源。实践证明 ,“偏重”必然导致严重后果。必须坚持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的根本原因是 :两者有着相同的客观真理的本质 ,有许多共同之处 ;两者日趋交融 ,界限越来越模糊 ,损害一方 ,等于损害另一方 ;两者在社会生存和发展中 ,各有独特作用 ,缺一不可。认真贯彻并重的方针 ,要克服许多阻力 ,困难和障碍 ,为此 ,必须采取一些革命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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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并重 相同本质 互相交融 各自独特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1-8182(2004)05-0030-06 |
修稿时间: | 2603-08-21 |
On Equal Importance of Social Science and Natural Sc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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