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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下的按劳分配
作者姓名:林长华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时候,是以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而不存在商品和货币为条件的。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虽然公有制已处于主体地位,但是,还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程度不同的差别,此外,还存在私营经济、个体私有经济以及其它非公有制的经济成份,因此,商品经济不仅必需存在,而且还要发展。在这种条件下,公有经济范围里实行的按劳分配就不可能象马、恩所论述的那么简单明了,而是要复杂得多。正因为如此,就出现否定按劳分配的观点,即使是认为在公有经济范围里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应该贯彻,学术界关于如何贯彻按劳分配,仍然有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在实际经济工作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过程中,也存在着问题,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因此,联系我国实际,进一步研究马、恩的按劳分配思想就显得十分必要了。笔者在1985年曾经发表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一文。这里想作些进一步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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