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立法体制及其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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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为典
,许崇德.论我国立法体制及其新发展[J].东岳论丛,1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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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为典 许崇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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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如何理解立法和我国的立法活动?我国立法制度的新发展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当前在法学界有些不尽相同的认识。本文拟对此类问题表述一下初步的看法。(一) 立法,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用法律形式把统治阶级的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立法活动是实现阶级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活动,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它以法律的形式,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调整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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