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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审美规范略论
引用本文:黄映恺. 书法审美规范略论[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5): 19-21.
作者姓名:黄映恺
作者单位:1.浙江大学中国艺术研究所 杭州310028
摘    要:书法审美规范作为书法本质的规定性,就其本质而言,它具有主体实践性、历史性、稳定性、开放性等特征,并且以特定的文化载体保存下来为后人所认知,在书法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自身的价值和功能。

关 键 词:书法  审美规范  价值
文章编号:1009-3370(2006)05-0019-03
收稿时间:2006-06-06
修稿时间: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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