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投融资体制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陈倬,佘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投融资体制研究[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9,22(4):19-22,47. |
| |
作者姓名: | 陈倬 佘廉 |
| |
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2]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 |
摘 要: | 城市地下空间项目划分为非经营性、准经营性和经营性三种。部分非经营性项目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地下基础设施,应由政府组织生产,向社会提供;而市场提供、生产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准经营性和经营性项目的主要提供与生产方式。地下空间具有供给有限性、用途多样性、开发不可逆性、效益综合性等特点,开发过程应由政府主导,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规制来实现其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导地位。同时地下空间项目又具有投资额高,投资回收期长,有投资规模效应等特点,单靠政府投入是不现实的,需要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体制是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通过配套政策创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元化等手段来构建。
|
关 键 词: | 地下空间 投融资 政府主导 市场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