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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引用本文:栾居沪,韩丽芸.如何界定“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J].中国劳动,2010(5).
作者姓名:栾居沪  韩丽芸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劳动保障局;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如何理解?在实务中存在哪些问题?借本期以案论法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对此规定的更多争鸣。

关 键 词:工作岗位  疾病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放弃治疗  出院后  医疗机构  抢救治疗  死亡时间  工作时间  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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