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际财务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正象它的研究对象一样是法律制度中一个比较新的分支。因此,国际财务法的许多领域有待于作科学的探索。甚至它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明确的。在论述这个题目为数很少的著作中,一致的意见仅仅是一个否定的结论,从而划分它的研究领域也不能令人满意。那些仅规定国内财务行为的法律规范,和超国家的财务行为相对比,不是国际财务法的组成部份。相反地,是否每一个用来规定国际财务行为——这些财务行为越出了国界——的法规本身就属于国际财务法,则是有争论的。简单地说,是否国际财务法仅包含那些属于冲突法的法规(第一部分)或者还要加上那些属于实体法的法规(第二部分)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对于第二种看法,凡超越国境起作用的财务法规,不管它是冲突法规还是实体法规,都将属于国际财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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