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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的主动渐变型法制观代化道路
引用本文:刘国利.论当代中国的主动渐变型法制观代化道路[J].南京社会科学,2002(3):78-82.
作者姓名:刘国利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世界各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按优劣依次为主动渐变道路、剧变道路、被动渐变道路。其中的主动渐变道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主动性、快捷性,更值得借鉴。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属于剧变道路,其特点是冲突性、非连续性、被动性和缓慢性。其教训应该吸收。当前,我国应选择主动渐变型法制现代化道路。

关 键 词:法制现代化  道路  主动  渐变
文章编号:1001-8263(2002)3-00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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