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生态责任——以贵州省LP县为例 |
| |
引用本文: | 吴永梅,冉勇.论基层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生态责任——以贵州省LP县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5(4):176. |
| |
作者姓名: | 吴永梅 冉勇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琊川镇政府 |
| |
摘 要: | 贵州省是一个经济发展落后地区,LP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之其他县域较低。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给经济发展落后,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的LP县基层政府提出了严峻挑战。本文尝试基于LP县经济发展情况,来分析基层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运用社会学视角分析其不足与缺陷,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基层政府生态责任的路径选择。
|
关 键 词: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生态责任 LP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