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腐败及其法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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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公培华.论腐败及其法律控制[J].学习与探索,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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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公培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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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马列部法律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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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是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损公肥私或假公济私的行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在任何朝代、任何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反社会并危及统治秩序的行为,发展下去往往可能给政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正如廉政与反腐败国际理事会主席彼得·艾根所言:“在大规模商业活动中,涉及到政府官员的贪污行为正破坏着千百万人的生活,使数十个国家局势不稳。腐败作风是当今贫困的重要起因,是遏制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①因此,消除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我国法制理论与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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