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承责任立法现状审视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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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署东.我国转承责任立法现状审视与完善[J].甘肃社会科学,2007(1):210-21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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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署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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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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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转承责任基本理论出发来审视我国转承责任法律制度,大多数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不是由法律法规确立的,有些还是从程序角度来设置的;现有的转承责任法律制度大多不是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且各具体转承责任法律制度规定不协调,对责任人承担转承责任后是否享有对行为人的追偿权及其行使条件的规定也不统一.因此,在制定《民法典》时,建立和完善一涵盖我国国家机关转承责任、法人转承责任、雇佣人转承责任、无偿帮工转承责任等多种具有支配关系的使用人转承责任法律制度以统一我国转承责任立法,节省立法资源,提升其法律效力地位,也解决了目前具体形态转承责任间相互冲突交叉和同类型转承责任不同具体形态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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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承责任 使用人转承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3-3637(2007)01-0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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