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立法构思
引用本文:韦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立法构思[J].广西社会科学,2012(6):90-93.
作者姓名:韦福
作者单位:河池学院社科部,广西宜州,546300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200911LX405);河池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09A-H001)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的相关立法,应摈弃保守观念,还权于承包人,赋予其真正的抵押人地位,并设立土地政策性银行作为主要抵押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利义务分配,应适用我国法律有关抵押的一般规定,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与属性,平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利益和负担,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权利  义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