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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贫困致因思想研究
引用本文:崔恒展,陈岱云.先秦儒家贫困致因思想研究[J].东岳论丛,2012(8):113-116.
作者姓名:崔恒展  陈岱云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0GXS5D225);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2RKB01095)阶段成果
摘    要:个人贫困观和结构贫困观,是源自西方社会学的贫困致因理论.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普遍认为统治者应该对百姓的贫困负主要责任,并提出了一系列如何让百姓脱贫致富的设想,其贫困致因的核心思想可归为贫困结构观.以“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为核心内涵,并嵌入先秦儒家“天命”思想体系中的“贫困天定论”的影响超过了其贫困结构观,并内化为一种世俗的道德信仰或文化氛围,影响着中国人的个体思维、群体意识及统治理念.在许多国人潜意识中,至今仍然认同具有宿命色彩的“富贵在天”.以“责怪受害者”为核心内涵的个人贫困观在中国社会中没有成为主流贫困观

关 键 词:贫困致因  个人贫困观  结构贫困观  先秦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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