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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试行)
摘    要:(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及盟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基数的核定,编制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研究解决基金缺口的措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

关 键 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内蒙古自治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统筹  区级  企业  保险基金征缴  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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