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房产证上加名,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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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6年前,经邻居介绍,我与赵老先生相识。我因嫌赵老先生年岁大我近20岁,提出若赵老先生同意在所居住房屋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与他共同生活并照顾他。赵老先生愉快接受,并达成以上述内容为主的书面协议。我们二人同居生活不久后,共同办理了房产证加名事宜。去年10月初,赵老先生因病去世,其子女得知老人的房产已经被加名,便当即向我提出,这是一种借同居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我无权分得房产,并要求我退出此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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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居生活 房产证 居住房屋 共同生活 书面协议 违法行为 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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