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同居后房产证上加名,有效吗
摘    要:问:6年前,经邻居介绍,我与赵老先生相识。我因嫌赵老先生年岁大我近20岁,提出若赵老先生同意在所居住房屋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与他共同生活并照顾他。赵老先生愉快接受,并达成以上述内容为主的书面协议。我们二人同居生活不久后,共同办理了房产证加名事宜。去年10月初,赵老先生因病去世,其子女得知老人的房产已经被加名,便当即向我提出,这是一种借同居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我无权分得房产,并要求我退出此房。我该怎么办?

关 键 词:同居生活  房产证  居住房屋  共同生活  书面协议  违法行为  愉快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