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违章行为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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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盖伟.工伤预防违章行为剖析[J].黑龙江劳动保障,2011(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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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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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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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保险制度发展至今,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建立事故预防机制。以最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德国为例,1975年颁布的《社会法典》就是以“预防措施、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和经济补偿”为工作目标,以“先预防、后康复;先康复、后赔偿”为行事原则。由此可见预防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地位。我国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一条都对工伤预防作出了规定。本文从工伤预防角度切入,分析了生产过程中违章行为,以期引起从业者的重视。从人的主观行为分析,无论参加工伤保险与否,都不会有发生事故,造成伤害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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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预防 违章行为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康复 事故预防 1975年 制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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