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特征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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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震寰,权衡.市场经济特征论[J].社科纵横,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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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震寰 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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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经济系
(李震寰),兰州大学经济系(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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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般应具备以下十个特征: (一)市场经济的自主性。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在市场经济下,参与市场活动的所有主体都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自主权,都拥有一定独立的财产,以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在市场活动中,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自觉自愿的,而不受别人或任何外部力量的胁迫。因此,一个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定价权、人事劳动和工资奖金分配权等;同时还要有明晰的产权关系,从而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以确保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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