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孙中山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
引用本文:章戎,王晶.论孙中山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J].学术探索,2000(3).
作者姓名:章戎  王晶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章戎),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91(王晶)
摘    要:作为伟大的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及领袖 ,孙中山先生具有许多同时代人所没有的优良品质。由于特定的成长教育环境 ,使他对当时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比较了解 ,资产阶级的法制理论对他有很大影响 ,并曾是他学习研究的中心。同时 ,凭着对中国文化传统的感情及对中国历史的了解 ,他认为古今中外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各有千秋 ,因此应各取所长。对于中国而言 ,就是应结合中国自己的历史文化特点创制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 ,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这就是他法律思想发展的轨迹。由于职业革命家的实践 ,他深感中国欲进入法治社会的艰难 ;由于对世界革命潮流的迷茫 ,他饱口尝了祖国灾难深重的境况 ,但他始终信心百倍地认为中国终将能够达到理想的宪政及依法自治的社会。因此 ,他全身心地为此设计了一整套指导思想和逻辑体系 ,这就是以“三民主义”为政治纲领 ,以“五权宪法”为宪政框架 ,以“四权自治”为政权目标 ,以“三期建设”〔1〕为必经历程的理论体系。这些思想对后世的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孙中山法律思想在中国现代法治思想史中的地位及作用 ,我们应作出科学而实事求是的评价。

关 键 词:孙中山  法律思想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  地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