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问题之生命权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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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新宇,张健.自杀问题之生命权法律思考[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9(6):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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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新宇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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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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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义的自杀是指自己杀死自己,本文对自杀采取狭义概念,仅指欲放弃生命的人在明知后果的情况下积极采取直接或间接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过程,排除了动物的自杀、“慢性自杀”、安乐死的情况等。法律时自杀的态度取决于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宗教风俗等原因,本质的表现在对生命权支配性问题上即个人对生命权有无支配性,有多大支配性的问题。目前通说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自杀是持有一种放任的态度,我认为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自杀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宪法和部门法律对自杀却有着诸多指引或暗示的防止自杀的规定,最后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作出进一步防止自杀的具体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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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杀 救助自杀 生命权支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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