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城市区级政府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承担者,其权力行使常常直接面对公民,因此,区级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关系到普通民众对政府权力正当性评价。当前我国城市区级政府权力运行中存在程度不同的失范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权力运行机制没有落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一些地方官员只唯上,行使权力只为领导满意,实际上,最能评价基层政府工作好坏的还有民众。长春市南关区多年积极探索,构建出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核心、以社区为平台的公众评价区级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其运行中出现的诸多理论与现实间的悖论、制度初衷在实践中出现偏离的现象,也需要反思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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