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劳动合同的续订期限不应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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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元龙.商榷:劳动合同的续订期限不应由用人单位说了算[J].中国劳动,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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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元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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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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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2008年第11期刊登了题为《劳动合同的续订期限是否要协商一致》一文,该文作者认为,劳动合同的续订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用人单位在不降低其他约定条件,提高劳动合同续订期限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服从。否则,视为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该观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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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合同约定 劳动者 劳动合同内容 续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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