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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司法改革
作者姓名:孙逸仙  埃德温·柯林斯  贺跃夫  周黎明
摘    要:孙中山在1896年10月伦敦蒙难获释后,至次年7月,在伦敦居留了9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广泛地阅读西方国家的各类书籍,并从事著述,探求改造中国的方案。他计划与英国新闻记者柯林斯用英文合著一部有关中国问题的专著。1897年3月1日在伦敦《双周论坛》发表了这部专著的一部分——《中国的现在和未来》(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国之司法改革》则是这部专著的另一部分,发表于伦敦《东亚季刊》第1卷第1号(1897年7月,现藏于伦敦大英图书馆)。在该文中,孙中山以他在广东的亲身经历及所见所闻,愤怒地揭露和谴责了清朝司法制度的残酷性和不合理性,指出必须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才能彻底改革中国的司法制度。该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孙中山早年的反清革命思想和民主思想,是一篇珍贵的历史资料,但迄今未有中文译本,国内外已出版的各种孙中山文集均未收入。我们现在根据日本《辛亥革命研究》第3号史料介绍栏所影印的英文原文译出,以供史学研究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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