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若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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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振兴,佟丽亚.关于建立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若干建议[J].社科信息文荟,199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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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振兴 佟丽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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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人事部人事与人才研究所 博士
(陆振兴),国家人事部人事与人才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佟丽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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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十世纪末,伴随着全球性反腐败斗争的开展,一项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制度——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逐步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来。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建立这项制度已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结合我国情况,可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一)实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可分两步走 暂先将申报对象限制于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担负高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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