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下水保护立法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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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印.美国地下水保护立法的借鉴[J].广东社会科学,2012(6):24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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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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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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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安市软科学项目“西安建设国际大都市中的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课题(项目号HJ1111[5])的部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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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地下水保护法律体系,其对地下水的保护覆盖了从地下水的开采到使用、分配、处理以及回灌的全过程。借鉴美国的经验,解决我国的地下水问题,应立法先行,制定统一的《地下水保护管理法》,完善修正《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市场化的"水权"交易机制,建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应推进地下水保护立法的理论研究,借助理论研究成果来完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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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下水 水权 法律 地下水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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