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新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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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清.人与自然的新伦理[J].决策与信息,2006(9):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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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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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
在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上,“人类中心主义”一直占据了主导。早在古代,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事物不存在的尺度。这就把人类看作判断一切事物是否存在的评判者。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更是占据统治地位。道德只是对人而存在,只有人才能得到道德上的关怀和尊重,道德义务也只有对人而言才应该承担,在人类生活之外不存在道德关系。因此,强调人对自然的权利,人是宇宙之灵,万物之主,太阳为人而生,星斗为人而亮,自然为人而存在,人是自然的主人,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人的利益服务。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必然导致“人类沙文主义”,产生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度、无休止、肆无忌惮的索取和掠夺,忽视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把人和自然置于绝对对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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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类中心主义” 人与自然 道德义务 伦理 人类社会 科学技术 统治地位 道德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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