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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在中国的发展
引用本文:曹思源.破产法在中国的发展[J].学术研究,1996(4).
作者姓名:曹思源
作者单位: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
摘    要:一、破产法在中国的立法简史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科技文化典章制度方面有过许多举世瞩目的创造发明.不过很遗憾,中国古代却没有破产法.在目前能够查考的法典文献中,1300多年以前的《唐律疏义*杂律》有一条关于“负债违契不偿”(即债务人不能按照契约规定的期限清偿债务)的规定:欠价值一匹绢以上债,过期20天不还者,打20大板;再过20天,又加一等;但最多只能打60大板.欠30匹加二等;100匹加三等;超过100天不还者,判处徒刑一年,并责令偿债.由此可见,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是靠打屁股和判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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