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法律地位的经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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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三芝,万国海.公司经理法律地位的经济分析[J].人文杂志,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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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三芝 万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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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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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就企业自身来说,需要做两方面的工作,这也是目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的共识,但或许尚未用法律语言表述:一是通过公司制、股份化等途径明晰企业的财产权(所有权),二是造就一个专门经营、管理企业的经理阶层,两者分别代表着企业的“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对前者经济学界乃至法学界都已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后者在前一阶段讨论中的被忽视,似乎可以说明人们并未将企业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将其作为投入、产出的简单机械,殊不知在其中“人”的要素起了不可替代、不可取消的作用。毕竟公司的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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