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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语境下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建构
作者单位:;1.江西警察学院侦查系;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实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司法责任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刑事诉讼配合制约、责权利一致、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及专业化建设的原则出发,结合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的规律特点来探索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需要科学设置主办侦查员的职级序列、任职条件、遴选办法、职权责任,合理考察运行模式,并明确建立与司法责任体系相衔接的侦查办案责权利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突出侦查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简政放权与监督制约并重。与此同时,完善侦查权运行机制、权利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和检警责任制约机制,是保障主办侦查员制度运行的应有之策。

关 键 词:主办侦查员  司法责任  责权利一致  警察分类管理

Construction of Police Chief Investigator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 Judicial Refor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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